【高中入学考试】奈良县高中入学考试成绩单中的学习成绩……将改为全学年五级评分制

 奈良县教育委员会宣布,将对2027(令和9)年度及以后县立高中入学选拔中成绩单的学习成绩评定方式进行调整。初中一年级和二年级的评分标准将从现行的3级制逐步改为5级制;对于目前初一新生,在参加考试时,将采用所有年级5级制评定×9门科目(三年级为2倍)的评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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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奈良县立高中入学选拔中成绩单的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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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良县教育委员会就2027(令和9)年度起县立高中入学选拔中成绩单的学习成绩处理方式宣布了变更。将初中1年级和2年级的现行3级评价逐步改为5级评定,当前初一新生参加考试时,将采用所有年级5级评定×9门科目(3年级为2倍)的评分方式。

据文部科学省(2025年7月,教育课程企划特别部会)透露,下一版《学习指导要领》中,关于“主动投入学习的态度”这一内容,已明确不将其作为目标参照评价的评估标准。此外,关于下一期初中《学习指导要领》修订的时间表,预计将于2027年度开始宣传及过渡期,并于2031年度全面实施(2025年12月,教育课程部会总则评价特别部会)。

截至2025年,奈良县在调查书的学习成绩方面,对初一、初二学生采用3个评价视角进行评估。然而,鉴于2026年度内将公布下一版《学习指导要领》的修订内容,与继续沿用现行做法(仅提取第三个评价视角)相比,判断应逐步采用包含所有评价视角的评定方式更为妥当。因此决定变更调查表中学习成绩的处理方式。

在新初三学生参加的2027(令和9)年度招生选拔中,将按现行规定实施。初一、初二年采用3级评价×9门科目,各27分;初三年采用5级评定×9门科目×2倍,共90分,三年总计144分。

针对现初二学生参加的2028(令和10)年度招生选拔,初一仍按现行规定采用3级评分,但初二、初三将采用5级评分。第一学年采用3级评分×9门科目,计27分;第二学年采用5级评分×9门科目,计45分;第三学年采用5级评分×9门科目×2倍,计90分,三年总计162分。

针对现初一学生参加的2029(令和11)年度招生选拔,从第一学年到第三学年均采用评分制,其中第一、第二学年为5级评分×9门科目,各45分;第三学年为5级评分×9门科目×2倍,共90分,三年总计180分。

此外,各高中将基于此标准调查表中学习成绩的处理方式,根据学校办学方针明确“希望培养的学生形象”和“期望招收的学生形象”,制定各校的具体处理规定,并于该招生选拔实施年度的7月予以公布。

《木村 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