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民法等修订法案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新法将儿童利益置于首位,允许选择此前未被认可的共同监护权。由此,离婚后的育儿模式将发生重大转变,父母双方均可参与子女养育。
根据2024年5月通过的修订法案,离婚后将引入共同监护制度。此前离婚时仅能指定父母一方为监护人的"单独监护权",修订后父母可协商选择"共同监护权"或"单独监护权"。
若父母意见不一致,由家庭法院裁定。但若存在虐待或家庭暴力风险等可能损害子女利益的情况,则维持"单独监护权"。
实行共同监护时,搬迁、升学选择、重大手术决定等重要事项原则上需父母共同商定。而饮食着装、课外活动、轻微疾病治疗、课后兼职等日常事务,可由实际抚养方单独决定。此外,为保障子女权益需紧急处理的情况(如避开虐待、实施紧急医疗、办理临近截止的入学手续等),一方父母可单独行使亲权。
具体职责可在离婚时详细约定,例如"平日由父亲负责,周末由母亲负责"、"教育相关决定权归母亲"等形式。需注意的是,若在修订法施行前已离婚且目前实行单独监护权,不会在法施行后自动转为共同监护权。若经认定符合子女利益,可向家庭法院申请将单独监护权变更为共同监护权。此时将综合考量过往抚养费支付情况等因素。
此外,修订法还引入了防止抚养费拖欠、确保支付的新机制。若父母就抚养费达成书面协议,可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押)。同时新增"法定抚养费制度",即使未约定抚养费的父母离异,子女仍可获得最低限度的抚养费保障。
同时完善了促进抚养费裁定与追缴流程的规则。无论是否拥有亲权或离婚背景,都将构建更完善的保障机制,确保父母切实履行"生活维持义务"(即保障子女享有与自身同等生活水平的强力义务)。


